根据《牡丹江师范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文学院展开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,经个人申报、班级民主评议、年级评定工作小组复核、学院评定领导小组审议,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,评定出2025-2026学年第2学期国家助学金获得者17人、等级调整1人。
新评定类:(17人)
一等助学金:(4人)刘紫晗、刘珈宁、张嘉娣、叶碧莲
三等助学金:(13人)王依蝶、聂荟雯、王晓雨、赵艺冰、贾欣媛、刘梦凡、成荣、刘家宁、张峻菘、刘佳怡、孙硕、袁旋、王俫
等级调整类:(1人)
二等助学金调整为一等助学金:邬启发
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1日——4月3日。公示期间,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,可向相关部门反映。
电话: 0453—6515788(学生工作部)0453-6511364(文学院)
办公地点:文科楼318室
文学院
2026年4月1日